2005年4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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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——村支书“巴掌”劝架惹官司
董振国 王成

  村民打架,村支书上前劝架,原本是为了平息事端,但选择方式不当,就惹来麻烦。最近,山东省垦利县一名村支书用“巴掌”劝架惹来一场官司,并被县人民法院判赔款一万多元。
  据垦利县人民法院介绍,当地一个村的村民李某因对村委工作不满,找本村村主任理论。在村委办公室两人因话不投机,互不相让发生争吵,李某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杯砸向村主任,村主任一闪身躲过。正在现场的村支书高某见状,上前劝架,见李某不听劝说,顺手就打了李某一巴掌,继而又与李某发生撕扯。几个回合下来,李某突然瘫倒在地。
  在紧急送往医院后,经检查,李某有脑震荡和头皮破裂症状,构成轻微伤。李某住院58天,花去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共计11550元。出院后,李某向高某要求赔偿未果,就将村支书高某告上法庭。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在劝架过程中本应冷静处理,但却采取了过激行为。原告受伤与被告的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,故判决被告高某承担原告90%的赔偿责任,赔偿原告各种费用1万多元。村支书高某也为自己工作方式不当感到懊悔。(董振国 王成)